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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商标注册通过率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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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商标注册通过率高吗?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9-16 08:24:20

在市场竞争中,时间就是一切。很多企业在咨询商标指挥网时,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我想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一个商标,但是烟台商标注册的时间太长,而且不稳定因素太多,所以经常被拒绝。注册商标不成功。买个商标怎么样?

1.商标注册前,商标指挥员建议将要注册的商标与商标局已经注册、公告或者受理的商标进行比较,确定该商标与该商标是否相似或者相同。

2.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者委托商标代理人向商标注册机关查询商标注册信息的程序。以便知道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预申请查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查询结果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充分了解,减少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因此,在大大降低成本的同时,还需要更多的应用时间。

3.商标查询只能查询输入到数据库中的商标信息,因此存在空白期或盲区。一般而言,商标申请后4-6个月进行商标近似查询,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与他人在同一商品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核准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不予公告。因此,在申请前应进行查询,使商标尽可能获得商标证书。同时,商标局受理的注册商标一般需要近一年时间才能公布。如果注册商标不经查询就被驳回,不仅要花钱,而且会浪费时间,耽误商标的使用。

5.由于商标申请的成功率不到50%,商标指挥员建议如果不能一直通过就可以购买。因为购买的商标是经商标局审查签发的注册商标,只能按照转让程序办理。商标转让是100%成功的,所以这是最快和最安全的方式获得商标。企业的品牌是从企业家对商标的关注开始的。它背后的支撑是老板重视现有的品牌,从而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品牌。

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商标注册期间,会有商标初审公告期,公告期有3个月。那么这个期间如果你被人提出了商标异议,那么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为什么要做商标异议答辩?

1、商标被异议如果选择不进行答辩,那么该商标就会直接进入异议程序,由异议处审查员公平的根据异议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做出裁定,这个结果明显是偏向异议人。异议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标就会被视为商标注册无效,不予准注册。

2、商标异议答辩时商标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这也是当事人反驳异议人观点的唯一办法。商标异议资料要准备哪些?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代理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步骤: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商标公司提交商标转让申请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申请书件必须打印或者印刷,不能手写。 

2、每一件商标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一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者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复合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对此,前文已经说明。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复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办理商标转移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让你应提交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煎饼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转移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转移到底,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5、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其他书件。

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商标,原则上就归谁。商标归谁?谁先注册就归谁!商标归属问题比较复杂,但有一条基本的原则: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商标,原则上就归谁。有个补充原则:如果是同一天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则受理最先使用商标申请人的注册申请。   

在实践中,对申请在先原则也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其中包括:

(1)申请在先原则所指的申请日期,是指当事人向商标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申请文件的日期。

(2)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且同时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在商标管理部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协商,如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商标管理部门将通过各申请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3)如果各申请人是同一天申请,但某一申请人享有申请日优先权的,应将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日期视为申请日。优先权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况:

①在国外首次申请的商标在我国申请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就某一商标已在外国首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该申请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将申请人在外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②在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时,享有优先权。如果申请人的商标在我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商品上首次使用该商标,且在六个月内,申请人就该商标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可以将申请人在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日期,视为申请人向我国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这样其他公司才不能侵犯到公司已登记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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