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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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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商标申请在先原则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9 08:52:36

一、商标申请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需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申请书3.商标图样5张不小于5X5不大于10X104.委托代理机构的提供委托书。

二、商标转让需要的文件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2.转让申请书双方签字盖章3.委托代理的提交委托书4.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三、按照我过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只要拿到受理通知就可以转让。

四、办理转让需要主意的问题:现在商标局对商标转让的签字盖章审查的特备严格,要和申请事提交的文件对比,要是不否会让提价说明或公正的。

商标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烟台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申请在先与商标先使用有何不同?

1、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2、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3、我国在采用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上也肯定了使用在先原则的正当性。即如果两个以上相同或者类似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同时提出注册申请的,应受理使用在先一方的申请。

提醒:

1、如同一天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由国家商标主管机关通知申请人在三十天内提交该商标实际使用日期的有效证明,初步审定使用在先的商标。

2、若申请商标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自行协商。协商一致后,三十天内将协商结果书面报送商标局,超过三十天达不成协议的,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或者由商标局裁定。

在标志设计的时候,非常多的公司都有可能陷入一个误区,这种设计听起来非常的简单,就是几个看似简单的图案或者是简单的几个字在配上几个线条就可以构成一个标志,但是这种看似简单的图案在设计的过程当中其实是非常讲求灵感的,甚至有可能极为繁琐的,并不是简单的设计就可以达到非常好的效果,另外有可能出现经过了长时间的思考之后还会陷入误区,今下面公司顾问就来介绍一下在具体设计标志的过程当中容易陷入的误区和犯的错误都有哪些?

首先容易常犯的错误,就是对颜色把握不准确或者忽略了颜色的重要性,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错误,但是很多初次接触设计标志的人往往就会患这种错误,我们要清楚,一个好的标志颜色是其中最精髓的部分,如果是一个有经验的设计师,就会慎重地选择整体的颜色走向以及颜色,可以影响情感颜色可以控制情绪颜色,甚至可以激发或者影响一个人的力量以及一个人的欲望和思想。因此,在把握的时候颜色非常关键,在选择颜色时应该结合具体的目标,受众群体应该考虑到具体有可能光看到这个标志的人的性别以及年龄或者文化取向,进而再结合这些背景运用艺术创作技巧来进行原色的搭配和选择。

另外,容易陷入的误区就是故意标新立异,在进行设计的过程当中,谁都想要把较为美好的东西呈现给大家,但是操作时可能有的人为了追求过于华丽或者是为了追求与众不同,在设计过程当中就会不断的标新立异,不断的去用一些未曾尝试或者与大众观点背道而驰的东西参与到设计过程中,此时这种标志设计出来,因为大部分朋友都非常难以理解,甚至于太过于抽象,最后造成大众对这个标志不感冒,即便是其中艺术成分再怎么高也起不到吸引用户的效果。因此,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要要做什么设计比较好。

只要符合上述申请主体条件,商标申请就可以在中国提出:按商品和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实施了商品国际分类,将1万多种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每申请一次烟台商标注册,可选择10种商品或服务,每增加一项收费100元。商标申请日的确定:商标申请日的确定非常重要。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原则,一旦申请日到,即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日期最小单位为“天”)商标审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对商标的申请适用审查原则,由商标局指定审查员审查。审查包括两个步骤:正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是否可以受理的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填写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清晰、完整,即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查商标是否具有重大意义,是否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二是审查商标是否与原申请或者注册商标享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权利。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各种文件。主要文件有: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和答复作某些修改的,还将向申请人送达修改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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