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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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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前提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18 08:35:11

关于烟台商标注册中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自4月1日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

二、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向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报送2015年度企业信息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提供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市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要求及评审流程可通过市工商局网站浏览。市著名商标评审委员会2016年1月26日市著名商标认定标准:(一)商标注册满两年、实际使用满三年以上;(二)商标使用区域大,在国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信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三)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优良,并能长时期保持稳定;(四)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的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五)商标宣传面广、覆盖地域广、成效显著;(六)商标所有人有较强的商标意识,注重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七)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较多国家(地区)注册,并拥有较广泛的销售地区。

烟台商标注册,首先商标局会对递交后的商标进行实质审核,审核通过的商标会进入商标注册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月,公示期结束后发证。商标局审核没有通过的商标,商标局会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企业在收到驳回文件后,可选择是否复审,不复审的,不产生费用,进行商标复审的,将收取1500元的官费,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为复审的,商标代理公司还会收取商标驳回复审的代理费。商标被驳回后不复审的商标,商标自动失效,不予保护。所收取的商标注册费用并不退还。

因为,所有的商标审核工作,商标局已经付出了劳动,商标是否能通过审核,主要是认定是否侵犯在先商标的权益人的权利为主,因此无论商标注册是否通过审核,商标局已收取的商标申请费用都是不退的。为啥有的商标代理机构承诺退费呢?

所谓的退费,也仅仅是商标不被商标局受理才会发生的退费。如果商标被商标局受理,是不会产生退费的。资深的商标代理公司或者商标代理人很少会让商标注册人的商标发生不予受理的情况,因此这种承诺只是业务不熟练的公司防止出现商标被不予受理的情况而做出的承诺。若是资深的商标代理人,会更好的维护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避免商标申请被商标局不予受理,更好的维护商标权益人的在先商标权。

与普通公司注册不同,在注册人力资源公司有一些需要满足的条件。今天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注册人力资源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和经营范围。

注册人力资源公司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2、法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专业资格。3、公司或者非公司法人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合伙企业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4、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拥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等。7、有至少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人力资源公司常见经营范围如下:1、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存储、发布和咨询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2、人才供求信息服务;人才推荐;人才招聘;择业指导;职业规划;人才测评;人才派遣;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互联网业务除外);法律、规章规定的相关业务。3、国内劳务派遣(不含职业介绍);提供劳动就业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咨询、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用虾皮策划。4、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劳务派遣。房地产信息咨询、网络技术服务、劳务信息咨询、保洁服务、家政服务。

在公司的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用于区分不同的品牌。烟台商标注册有很多形式,但不是很多东西都可注册成为商标,但是有些情况是属于注册商标的相对禁止前提。那么注册商标相对禁止的情况是什么呢?小编来为您讲解下吧。

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前提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害别人的在先权益。商标法上对商标注册不符合相对前提的,原则上采取依请求审查原则,即除申请注册的商标同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外,对于其他相对条件,商标局不得依职权审查。商标注册的相对禁止条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未注册驰名商标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二、已注册驰名商标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三、代理人抢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四、关系人抢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五、地理名称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六、混淆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七、在先申请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八、在先权益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注册有限制,只有我们弄明白了商标注册的禁止条件,分清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才可以维护好我们在商标注册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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