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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司商标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6 08:46:54
香港有独立的烟台商标注册制度。香港知识产权局设有商标注册处,负责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和保全。首先,香港商标注册所需的材料具有营业执照。也就是说,要注册一个香港商标,你必须先注册一家香港公司。香港商标注册可以在内地使用,但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商标不受大陆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如果你想在大陆拥有合法且独特的商标使用权,企业还必须在大陆申请商标注册。
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者法人团体可以申请商标注册。法律也没有规定商标申请人必须使用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只需在申请注册时注明用途或预期用途。申请人必须填写相关申请表,连同样品商标及相关费用一并提交商标局。香港还采用了一种标准和一种类型的应用授权系统,分类也采用了45种国际分类。
可以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图案、名称、签名、文字、字体、数字、不同形状或者颜色,或者上述各项的各种组合,以及主要图形和地名组成的标志。服务商标在香港也受到保护,零售服务商标可以在香港申请。在香港申请商标注册的特殊要求是商标局有权要求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所有申请程序。申请人不符合规定的,可视为放弃申请。法人申请,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复印件1份;自然人申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商标图案(如果商标是彩色的,必须指定哪种颜色);允许申请一系列商标。
(一系列商标,是指在要素上相互近似、不影响显著特征、对商标性质没有显著影响的商标,包括一个以上、四个以下的商标)。提供初步注册的注册商标的外观设计和类别;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提交商标注册正式式样和申请人资料;正式进入商标注册程序(约4-6个月):从注册申请到领取证书的总时间约为6-8个月。商标注册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10年,每次续展10年,续展次数不限。续期申请应当在登记期的6个月内提出,并缴纳续期费。
最近有许多老板认为只要注册完商标就已经没事了,不在关注后续的一些问题,那么这样做到底对不对呢。下面知识产权小编来给大家讲讲烟台商标注册后的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注册后需要每年年检么?
无需每年年检,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在指定期限内续展或宽展。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此条款也提醒商标注册人,商标核准注册后应注意监控有效期满时间,避免因未办理续展手续造成商标注销。
二:注册商标在使用中能改变么?
不可自行改变。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应严格以核准注册的商标进行使用,简单来说就是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是什么样子使用中就应与之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否则可能会产生被责令限制改正甚至撤销注册的风险。
三:注册商标不能满足所需怎么办?
另行申请+重新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法》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如果已经核准注册商标的项目已经无法满足实际经营商品或服务范围的或因为实际经营需求要进行商标标记改变的,需要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或重新申请,在获得新的商标注册后再根据所核定项目及商标进行使用。
风险:如果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或者改变商标标记使用有可能因为与他人注册商标核定相同或类似项目上构成近似而产生侵权风险,引发更多的纠纷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重新申请与另行申请反而可以更低的时间成本、费用成本将此风险降到最低。
四:注册人信息变更,商标如何处理?
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在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企业登记地址产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对名下商标进行相应信息的变更,且在实务中是需要对名下全部商标进行变更。
风险:一方面,如果不进行及时变更可能会发生上述第2点情形造成损失。另一方面,在没有代理机构代为注册申请且发生了被他人提起撤三、无效等程序时,官方会按照原地址进行文件寄送,以此造成因无法接收文件而无法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等情况进而可能造成商标被撤销或宣告无效的严重后果。
五:商标被他人提“撤三”,怎么办?
因我国商标注册量极大,而能被用来注册商标的元素有限,为了促进商标注册人对商标使用的积极性,避免大量商标闲置造成商标资源浪费,我国《商标法》规定了“撤三”制度即“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实务中不免发生在后商标申请人对构成障碍的在先注册商标提起的“撤三”情形,毕竟没有“无缘无故的撤三”。如果您的商标一直在使用却收到了“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也无需惊讶,收集证据并及时答辩方可。
1、时间上的应对: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在收到提供使用证据通知的两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证据材料,时间的计算方式与本公众号《驳回复审失败的救济途径》内容一致,可参照。
2、证据上的应对:证据材料应限定在①指定三年期间②被提起撤三的商标③被提起撤三商标所核定的具体商品、服务项目,也需具体看撤三申请人所指定要申请撤销的项目。更多应对注意事项可参照本公众号《应对撤三,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3、“正当理由”的抗辩:《商标法》设置的“撤三”规制的“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情形,如果商标注册人确实存在“正当理由”的,则可以此抗辩。正当理由主要包括(一)不可抗力;(二)政府政策性限制;(三)破产清算;(四)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依照企业集团挂号管理办法,只要是无需特定运营场所的企业或许暂不具备运营场所条件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都可以进行居处保管。企业集团注册是“一址多照”的“升级版”。小微企业在开办之初,可以不用支付昂扬的工作场所租借费用,从而大幅度下降创业本钱,对促进工作创业尤其是电子商务、网络买卖、科研开发等职业具有积极意义,也有利于进一步开释创业场所空间。
集团企业居处保管本办法所称企业居处,是指企业首要办事组织所在地,其功能首要是公示企业法定的送达地、断定企业司法和行政管辖地。
工商注册分享集团企业将居处挂号在保管组织的居处(运营场所)地址,保管组织为其供给署理签收邮件、信函、法律文书等居处保管基本事务。
鼓舞有条件的保管组织为集团企业供给企业挂号、年报公示、记账和报税署理,以及投融资、股权并购、企业重组等服务。工商注册提醒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将面对六大结局:
结局一:载入运营反常名录记载将随同“毕生”。只要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承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康复移出了运营反常名录,从前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的痕迹仍将随同“毕生”。
结局二:政府部门实施信誉联合惩戒。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的企业在请求处理各类挂号存案事项、行政许可批阅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历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检查。一起,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收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颁发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约束或许禁入。
结局三:日常运营活动受限。现在,运营反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组织作为借款、担保、稳妥等商事活动的参阅依据。对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的企业,金融组织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借款等事务。
结局四:信誉受疑买卖相对方拒协作。商场买卖相对方在选择买卖目标时,也对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峻的检查,乃至撤销与其进行的协作。
结局五:载入满三年列入严峻违法企业名单。依照法律规定,被列入运营反常名录满3年仍未实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峻违法企业名单,并经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峻违法企业名单是运营反常名录状况继续的结局,是更严峻的失期行为,将遭到全社会更为严峻的惩戒。
结局六: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依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峻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归入信誉监管系统,任职资历相关事项遭到约束,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档管理人员。
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的相似之处在于“早期公开、延迟审查”,而英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程序仍然具有一些不同之处,例如在初步审查以后并在公布申请之前包括检索的步骤,而中国不包括这样的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文件可以纸件形式通过邮寄提交,或以电子方式在线提交。
说明书和附图(若有)必须与请求书一起提交。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可以在申请日(优先权日)后12个月内补交,但是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建议申请人将所有文件一起提交,以避免有新加入的内容超出原始说明书范围的情况,并且由于缺少权利要求书不能进行检索而延误获得检索报告的时间。
如果申请人不是发明人或不是全部发明人,或以公司名义提交申请,则需要提交发明人声明。该声明应当向UKIPO指明发明人是谁,以及申请人为何有申请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在自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请求该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优先权请求应当在递交申请时提出。若未在递交时提出,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6个月内且未提出提前公开请求或撤回该请求的情况下,增加优先权请求,但需缴纳40英镑的费用。
如果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并请求优先权,则也可以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4个月内递交申请并作出迟交声明(Latedeclaration),并提供证据说明为何未能在12月内提交申请,若UKIPO认可申请人未能在自在先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的原因是非故意的,则可恢复优先权请求。申请人需要交纳150英镑的费用。
2.受理及初步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如果满足要求,UKIPO会发出受理通知书,确认申请日并给出申请号。目前在提交电子申请的情况下,一般当天即可收到电子受理通知。
在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UKIPO会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申请是否满足形式上的要求,如果有未能完全满足要求之处,会发出通知书,要求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补正。对中国申请人而言,比较常见的情况是请求了在先的中国申请的优先权,但没有在提交申请时递交优先权证明文本,因此会收到要求补交优先权证明文本的通知书。
3.检索
申请人需要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或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以后到期的为准)提出检索请求并缴纳检索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后,UKIPO将对发明进行检索,以确定发明是否是已知的或是显而易见的。检索结果以检索报告的形式发给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中有任何不符合要求之处,UKIPO也将告知申请人。
如果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几组不具有单一性的发明,则UKIPO将仅对第一组发明进行检索。
自收到申请人的检索请求和检索费起,UKIPO作出检索报告花费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目前多在4个月内即可完成。
由于在检索报告中引用的文献将在实质审查中用于评价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申请人有机会仔细研究对比文件的内容,衡量授权前景如何,作出是继续申请流程提出实质审查请求,还是撤回申请以避免公开的决定。
4.专利申请公布
在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并且检索已经完成的情况下,申请将与检索报告一起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时公布。
在申请公布之前,UKIPO会告知申请人预计的公布时间和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如果申请人希望通过撤回申请避免公布或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其包括在公布的申请中,就必须在完成公布准备的时间之前提交撤回请求或修改文件。
5.实质审查
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公布后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或缴纳费用,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费后,UKIPO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评价发明是否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以及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是否符合授权的要求。
6.授权/驳回
经过实质审查,如果没有可以驳回申请的理由,则UKIPO将作出授权决定。
自2016年10月1日起,UKIPO在发出正式的授权通知之前会先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书,以告知申请人其申请满足了所有授权条件,并告知授权的具体日期。申请人由此可以明确知晓距离授权的具体时间,并合理安排进行需要在授权前完成的事项,例如递交分案申请。
对于大部分案件,申请人将提前1个月得到通知,而如果授权意向通知书是UKIPO第一次发出的通知书,则申请人将提前2个月得到通知,以保证申请人有递交分案申请和做出主动修改的机会。
授权的英国专利需自第5年起缴纳年费,以维持专利有效。
如果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人的修改和答复没有完全克服通知书中指出的驳回理由,会告知申请人有驳回申请的意向,同时向申请人提供参加听证会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对此没有答复,则在遵从期(见下文)届满时申请可视为被驳回。如果申请人参加听证会,则将由一位听证官员(资深审查员,非原实审阶段的审查员)审查申请是否满足授权条件。申请人也可以提交修改并陈述理由,由一位听证官员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如果申请人对于听证结果不满,可以向专利法院起诉。
7.遵从期(CompliancePeriod)
《专利法》S.18(4)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原始递交或经修改的申请符合要求,则应当告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费用后,则获得授权。
《专利法》S.20(1)规定了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确定申请符合所有要求,则在该期限结束时应当将该申请作为被驳回处理。
如《专利章程》R.30所规定的,上述规定的期限即为遵从期,为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算4年6个月,或,如果更晚到期,则为自向申请人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即为遵从日(compliancedate)
申请人应当在遵从期内解决审查员指出的问题,使申请满足授权的条件。
8.修改
申请人可以在自收到检索报告之日起至发出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之日止的期间递交主动修改。但是,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符合要求,即,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为授权意向通知书,则申请人可以在发出该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文件进行一次修改;如果第一次实质审查通知书指出申请不符合要求,则申请人可以在递交答复时对申请进行一次修改。
9.公众意见
如果认为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有理由不应当被授权,任何人都可以向UKIPO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只能在申请公开后提出,并且应当在UKIPO发出授权意向通知之前提出。为了保证公众有提出意见的时间,UKIPO会在申请公开之后等待至少3个月才作出授权决定,建议在此期间提出公众意见。
公众意见可以匿名提出,但所提交的全部文件都将被转发给申请人并加入审查档案中可为公众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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