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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否必须注册后才可以使用?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22 08:06:31

烟台商标注册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商标法》第56条规定:“在商标注册中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条规定是确定要求赔偿的金额的主要依据。

1.“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商标注册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侵权商品的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商标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在实践中,一些制假贩假者故意隐瞒证据,做虚假不实陈述,根本没有账册或者隐匿账册不提供,使假冒商品的利润无法査明。或者,即使查明了,假冒商品的价格极低,如果按照该价格考虑对权利人的赔偿数额很不公平。

2.“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标注册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实践中,由丁市场需求等原因,有时候也会出现侵权事实已经发生但被侵权人的商品销售量并没有减少,甚至还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形。但是,侵权行为会对权利人合法商品潜在销售市场造成损害,是不争的事实。同时,被侵权人的损失还体现在侵权人使用被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的非法获利上。因此,根据查明的侵权商品销售量和正牌商品利润来计算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就成为可以选择的另一种赔偿额计算方法。

3.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通常情况下,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只要是合理的支出,都应当属于权利人因侵权行为而受到的损失,侵权人应当给予权利人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都属于合理开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为调查、取证所支出的差旅费以及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律师费,不属于合理开支的范围。

合法纳税是每个公民都应尽的一份义务,管理企业财务则是纳税人需要处理的工作,因此,纳税人这个名词在21世纪是越来越普及化了。很多人都觉得纳税申报的方式单单只有一种,其实主要方式应该有三种,今天公司注册平台小编就和大家简单说说。纳税申报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代理申报。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申报能力的纳税人可委托经批准的,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税务代理机构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指的就是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以邮寄的方式送达税务机关。具体做法如下:纳税人自行或者委托税务代理人核算应纳税款,填写纳税申报表,对于自核自缴的纳税人还应填写缴款书并到银行缴纳税款,在法定的申报纳税期内,使用税务总局和邮电部联合制定的专用信封将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送邮政部门交寄,或者由投递员上门收寄,以交寄时间为申报时间;邮政部门将邮寄申报信件以同城邮政特快的方式送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打印完税凭证,以挂号的形式寄回纳税人,自核自缴纳税的除外。

3、电子申报。电子申报见名知意,指的是纳税人将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资料所列的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传送给税务机关。电子申报主要有三种方式:微机申报、专用报税机申报、电话申报。公司注册小编告诉你相信纳税人对三种申报方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其实不论纳税人选择哪种申报方式,就应按照每个税种的要求进行纳税,提交纳税报表和相关的资料。

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这两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公司法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我们今天聊一下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这两个简单而又必不可少的公司成立要件。

1、注册地址的选择:

①选址的考量因素注册地址,即公司住所,公司法规定的是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除商业运营相关的考虑因素外,既往选择公司的注册地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注册地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及其他可能享有的优惠政策。之前各地为了吸引企业落户,竞相出台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导致出现了一些“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注册在此类“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的企业往往能够享受此类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2014年11月份曾发布国发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位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然而2015年5月份,国务院另行颁布25号文,明确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并声明暂停执行62号文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中央、地方及企业之间的博弈决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势及推进进程。“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是否能长久,地方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走向如何,的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早期创业公司,我们还是建议公司首先从在哪里注册更为利于业务的开展的角度来考虑注册地的问题。

②异地经营的风险严格从合法合规性的角度来看,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需要一致。如果需要异地经营,建议在异地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满足法律合规性要求。实践中,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主管行政机关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纠察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对于早期公司,资产及业务体量不大,这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相对比较容易。

2、经营范围的确定每个公司需要根据其业务来确认其经营范围。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时有几点需要注意:

①在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时,不仅要考虑目前的业务与经营活动,也要考虑近期有计划开展或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

②不仅要考虑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还要考虑与该等实际业务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或周边的业务与经营活动。

③关于业务经营范围的具体描述,工商登记部门有专门的规范用语,不能由公司自己随意写。公司的正在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与经营活动用工商登记部门的规范用语怎样表述,建议在注册公司或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时公司寻求其聘用的工商代理机构的专业意见。

一、“国内收件人地址”是邮寄地址吗?我们公司可以填写吗?“国内收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收件人地址,而不是申请人的邮寄地址。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类文件均按照申请人的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交给商标代理机构。

二、“商标申请书”是什么意思?如何填写?申请集体商标、证明烟台商标注册的,或者以立体标志、色彩组合标志、声音标志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同一商标注册的,他们应在本栏发言。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内容进行选择,并附有关文件。

三、什么是“基于应用程序的优先级”?如何填写?《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在外国申请商标注册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为同一商品申请同一商标的,根据外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两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依照《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选择“申请为准”,并填写“申请/参展国家/地区”、“申请/参展日期”、“申请编号”栏。

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本);不能同时提交优先权证书的,应当选择“补充优先权证书”,并在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逾期未作书面说明或者未提交优先权证明的,视为未主张优先权。优先权证书是指申请人提交份商标注册申请书副本。副本由受理申请的商标局认证,并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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