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咨询服务热线
17732605906

海阳企业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海阳企业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海阳企业专利申请的可选方式

作者: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8 08:15:51

虽然说烟台商标注册成功率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但是可以尽量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做到无限接近,这也就凸显了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的重要性。注册过商标的企业都知道,商标并不是百分之百可以成功注册的,其中还有很多的影响因素,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因为商标近似或者相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现象比比皆是。

虽然说商标注册成功率并不能达到百分之百,但是可以尽量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做到无限接近,这也就凸显了商标注册前,进行商标查询的重要性。首先,我们可以通过商标查询了解到是否与之前商标或正在注册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如果发现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可以对自身的预注册商标进行调整或修改,可以有效规避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其次,通过商标查询,我们可以确定自身预注册商标是否可以安全使用,可以清楚自身预注册商标是否对他人注册的商标造成侵权,并且有利于减少商品或服务的推广与宣传费用,可以尽量将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商标查询可以让我们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商标注册的申请进度,使我们明确商标注册成功与否及商标可以使用的时间,做到知己知彼。除了提升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原因以外,避免商标侵权也是商标查询的另一原因。企业渐入佳境,如果这时发现自己使用的商标对之前的商标构成侵权,改变logo及商标的代价非常大,更不用说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即使企业成功注册商标,如果事后发现别人已经存在在先使用的非注册商标,由于别人拥有在先使用权,消费者会误以为市场上别人的商品来自本企业,会对企业的商誉造成影响,可谓是商标权的瑕疵。

为什么要注册商标?商标重要吗?很多人对商标没有深刻的理解。他们总是认为商标就像鸡肋。这是无味的,放弃是很可惜的。这是真的吗?商标是否需要注册?申请烟台商标注册当然具有每个人都不知道的好处和价值。它不仅保护其产品名称或徽标设计,还为公司带来更直接的经济效益。这是一种无形资产。那么,申请商标注册的好处和价值在哪里?让我们来看看。申请注册商标的好处是:

1、商标注册人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申请,才具有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并在法律上拥有专有商标权。防止他人侵犯侵权行为。

2、申请注册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必要条件。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有效避免在开放市场后被他人蹲的可能性;

3、避免无意侵权。想象一下,如果公司任意使用商标名称,没有注册商标,然后将带有商标名称的产品投放市场,但不认为另一家公司在同一产品上注册了商标,这不是商标无意侵权者的权利。

4、申请注册商标是所有类型的购物中心和第三方销售平台的先决条件。注册商标是进入各种商场,第三方平台和渠道的门槛;如果没有注册商标,即使是商场也不能进入,天猫和京东等平台也明确要求申请注册商标。

5、申请注册商标可以提高产品知名度,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让消费者报名购物,创造自己的产品品牌效应。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核心标识,有很多经营者并没有意识到它身上承载的多重价值。实际上注册商标可以说是企业产品通向市场的第一步,更是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体现和代表。那么商标不注册有哪些危害?

1、商标专用权不受保护商标权是一种专有权利,它具有唯一性和独占性,不注册商标最直接的影响便是企业没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利,你可以用,别人也可以用。你企业经营得再好,其他商家也可以随便把你当标识拿去用。

2、容易被他人抢注,甚至被反告侵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烟台商标注册审查采用的是“在先原则”。指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上,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申请、注册在先,在后进行申请的商标便不予注册。

3、容易造成无意侵权侵犯他人商标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有意侵权,一种是无意侵权,而无主观恶意的侵权,一方面是因为未注册商标很有可能与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成功或申请在先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则是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但原商标使用者依然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继续使用该商标,甚至进行推广,因此构成无意侵权的行为。而一旦发生无意侵权,又被相关利益人发现,轻则开展侵权诉讼,重则被认定侵权会付出巨额赔偿。

4、品牌形象受损,市场美誉度下降一个成功的商标,是企业建立品牌效应的基础,也是消费者认购产品或服务的最直观标志。商标不注册,你用的我也可以用,将面临许多低成本、粗制滥造的产品流入市场以次充好。

5、将损失重要的无形资产未注册商标使用人无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因此不受到法律保护,也就不能形成工业产权,而无产权自然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只有经过注册的商标,在拥有了商标的专用权以后,商标作为工业产权的那一部分财产权才能在此基础上被“激活”,而其价值也才会随着产品与服务经营质量的上升而不断升值,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商标法》第2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烟台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争议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所以出现商标争议以后,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标评审规则》第2条规定:“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下列商标案件:

(一)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二)不服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三)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请求裁定撤销的案件;

(四)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的决定,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

《商标法》第32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是不是通用名称最终要由人去判断,在评判时会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实践中也可能会产生分歧。对于这个分歧,商标法安排了解决的途径,即如果商标审查员认为是通用名称,驳回申请,申请人还可以找商标评审委员会去争取。如果其对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认可的,还可以去法院起诉。总之,申请人有三种方法可以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


 

版权所有:烟台广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